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加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8〕111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启动了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
二、项目类型
2021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4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信息注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本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请。
(七)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四、申报方式
2021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填报并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二级部门审核。
(二)二级部门审核。二级部门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部门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PDF)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申报时限
系统申报时间:2021年4月6日09:00至4月30日16: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项目申报人和二级部门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六、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陈品一,谭涛,023-68486646;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基础研究处:徐正建,023-67817170;
陈恒,023-67605997;传真:023-67513680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张川 023-67511205
(三)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七、有关说明
(一)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杰青项目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附件上传《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5),及《重庆医科大学“包干制”预算表》(附件6)。
(二)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三)关于各项目执行周期的填写:
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2021-10-01至2024-09-30 |
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
2021-10-01至2023-09-30 |
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2021-10-01至2024-09-30 |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2021-10-01至2025-09-30 |
(四)各部门严格遵循以下申报时间,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附一院、口腔医院: 2021年4月16日前
附二院、附三院: 2021年4月17日前
其它部门、儿童医院: 2021年4月18日前
(五)各二级部门收集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于2021年4月13日统一到学校盖章。科研合作协议中的金额部分,避免出现具体金额,以百分比形式填写,且需要合作单位完成盖章。办理产学研合作协议时需提供《重庆医科大学非经济合同审核表》(附件7)。
(六)注意项目组成员与合作单位、产学研合作协议三者的一致性。
附件:
1.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rar
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4.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5.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6.重庆医科大学“包干制”预算表.docx
7.非经济合同审核流程表.docx
科研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