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技局工作通知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1〕89号)、《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1〕52号)等规定,现启动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围绕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聚焦科技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二、项目类型
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限企业和重庆实验室人员申报)、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和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博士“直通车”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二)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合作协议。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牵头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五)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六)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附件5)。
(二)申报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二级部门审核。
(三)二级院系审核。各院系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科研项目子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四)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
(五)申报书中起始时间填写:
面上项目 |
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
博士“直通车”项目 |
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
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 |
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
(六)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限
(一)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统一到学校科研处基金科(袁家岗校区南楼A126)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及“包干制”承诺书(以系统下载为准):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所有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产学研合作协议(以系统下载为准):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凡涉及经费分配,均以百分比形式描述(如:获批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严禁出现具体的分配金额数字。非经济合同管理办理采取线上申请及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关于非经济合同线上运行的通知(https://kyc.cqmu.edu.cn/info/1062/2673.htm)。
(3)伦理批件(附件7):1)涉及人体医学研究的项目申报伦理:校本部请以院系为单位,参照《重庆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查流程》于指定时间到学校科研处办理,附属医院人员由附属医院相关伦理委员会直接出具。2)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伦理:建议于相同时间参照《重庆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流程》到动物中心(袁家岗校区药学院1楼)办理。
(二)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至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6: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学校集中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至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请项目申报人和各院系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六、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市科技局要求,如实、规范完成项目申报,认真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二级部门审核。
(二)各二级院系认真做好审查工作,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
(三)项目负责人请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市科技局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申报书填写时,项目组成员中学校人员“工作单位”填写一级单位,如“重庆医科大学”(请勿写到院系);成员中有非本校人员,需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各方盖公章后上传附件。
(五)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 “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6)。
(六)按照市科技局通知要求,面上项目(联合资助)资助强度为10万/项,由承担单位按照市级财政资助额度1:1比例配套(即每个项目市科技局资助5万元,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面上项目(联合实施)资助强度为10万/项,由项目承担单位全额出资(即每个项目单位资助10万元);科教联合项目(联合资助)资助强度为50万/项,由承担单位按照市级财政资助额度1:1比例配套(即每个项目市科技局资助2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资助25万元)。根据学校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校本部人员由学校进行经费配套,项目负责人为附属医院人员则由附属医院进行经费配套,经费全部划拨到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七)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专利等)应当标注“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及立项项目编号。
(八)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李老师:023-68485555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基础研究处:023-67839361;023-67515875;传真:023-67513680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咨询:023-60842262
项目系统(新)技术咨询:023-67511205
(三)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23-67600056
附件:
附件1: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rar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以系统生成为准).docx
附件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5: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docx
附件6: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附件7:涉及人体或动物伦理办理流程(仅限项目申报使用).zip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