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含: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仅限企业申报)、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详见 “2024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每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2.市杰青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五)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六)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三、申报方式
2024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与提交。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附件5)。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二级部门审核。
(二)二级院系审核。二级院系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科研项目子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申报书中的起始时间填写:
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2024-7-01至2027-06-30 |
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 |
2024-7-01至2027-06-30 |
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2024-7-01至2027-06-30 |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一)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及“包干制”承诺书(以系统下载为准):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所有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产学研合作协议(以系统下载为准):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凡涉及经费分配,均以百分比形式描述(如:获批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严禁出现具体数字。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详见附件7)。
(3)伦理批件:校本部涉及人体医学研究的项目申报伦理由科研处负责办理、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伦理由动物中心负责办理。请校本部院系参照《涉及人体或动物伦理办理流程》(附件8)的流程办理,其中涉及人体医学研究的项目申报伦理请院系带上相关资料纸质版于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到科研处基金科(二教308)办公室办理。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伦理建议可以参照同样时间到动物中心办理。
(二)网上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2月21日09:00至3月25日17: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院系和申请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五、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 “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6)。
(二)面上项目采取联合资助和联合实施的方式。博士“直通车”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市杰青项目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
(三)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对2023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市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
(四)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
2.资助期内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3.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市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六)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七)本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根据2023年度各院系申报数、立项数以及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学校就2024年面上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如下:
2024年重庆自科面上项目各院系申报指标分配表 |
序号 |
院系 |
建议申报数 |
1 |
附一院 |
146 |
2 |
附二院 |
103 |
3 |
儿童医院 |
65 |
4 |
基础医学院 |
34 |
5 |
药学院 |
32 |
6 |
生科院 |
23 |
7 |
检验医学院 |
20 |
8 |
口腔医院 |
17 |
9 |
大学城医院 |
14 |
10 |
附三院 |
14 |
11 |
永川医院 |
14 |
12 |
感染实验室 |
8 |
13 |
公卫学院 |
8 |
14 |
巴南医院 |
5 |
15 |
动物中心 |
5 |
16 |
脑科院 |
5 |
17 |
生工学院 |
5 |
18 |
医学信息学院 |
5 |
19 |
璧山医院 |
2 |
20 |
护理学院 |
2 |
21 |
中医药学院 |
1 |
22 |
体育医学学院 |
1 |
23 |
康复医院 |
1 |
24 |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
1 |
请各单位根据指标择优推荐,于2024年3月1日前将2024年面上项目申报清单(电子版及加盖院系公章纸质版)反馈至校科研处。
六、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唐老师、陈老师:023-68486646;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基础研究处:023-67839361;023-67605997;传真:023-67513680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咨询:023-60842262
项目系统(新)技术咨询:13372633093
(三)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23-67600056
附件:
附件1:2024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doc
附件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5: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docx
附件6: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附件7-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2023.docx
附件8:涉及人体或动物伦理办理流程(仅限项目申报使用).rar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