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08:47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1-2030年)》(渝府办发〔2021〕150号)精神,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增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根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1〕89号)规定,市科技局启动了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二、项目类型

2022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等4类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信息注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个人注册提交以后,联系二级院系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本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市杰青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四)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和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五)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六)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要完成项目信息和人员等信息填报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八)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九)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十)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四、申报方式

2022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主要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提交——二级部门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提交”。

(一)申报书填写与提交。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附件5)。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二级部门审核。

(二)二级部门审核。二级部门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科研项目子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提交确认。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PDF)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申报时限

各部门严格遵循申报时间,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项目申报系统开通和学校提交项目申请书的时间如下:

1)系统开通时间2022年2月15日09:00。

2)学校提交时间:

附一院、口腔医院: 2022年3月15日前

附二院、附三院: 2022年3月17日前

其它部门、儿童医院: 2022年3月18日前

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六、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附件上传《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6)。

(二)博士后项目、杰青项目均采取联合资助方式,无需提交联合资助意向书,所有申报项目均视为依托单位同意联合资助。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将与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联合资助协议。

(三)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博士后项目须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在站证明。对2021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

(四)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关于各项目执行周期的填写:

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022-8-01至2025-07-31

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2022-8-01至2024-07-31

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22-8-01至2025-07-31

(七)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3月7日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所有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科研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严禁出现具体经费数字,涉及经费分配,可以以百分比形式分配(如按照科技局拨付的财政经费***%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或者见附件7。

(八)注意项目组成员与合作单位、产学研合作协议三者的一致性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唐睿,谭涛,023-68486646;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基础研究处:刘哲知:023-67817170;陈恒,023-67605997;传真:023-67513680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咨询:023-67615511

项目系统(新)技术咨询:13372633093

(三)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附件:


 1.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doc

 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4.科研项目合作协议.doc

 5.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docx 

 6.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7.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docx



 科研处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