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14:4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你们组织教师认真阅读,结合《课题指南》和前期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申请重大项目者,须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重点项目者,须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2524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报;

(六)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限制申报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同年度不能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五)申报2021年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项目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得结项证书的。

二、材料报送

1. 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完成后提交;

2. 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纸质件1份,推荐项目需分管院(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各单位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择优推荐。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报送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521日中午1200前,同时应报送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纸质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68485542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年度项目申报说明和选题指南.docx

 附件3:中特理论项目申报说明和选题指南.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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