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15:47 浏览次数:

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定于2017年9月起,启动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在单位全面检查—市科联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等。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10月9日前交自查材料;

(二)学校科研处于10月中旬前(会议时间、地点待定)进行全面检查;

(三)10月下旬起,市社科联按划片就近原则,集中对2015年度立项在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料准备:

(一)项目负责人:

1.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修订)(1份)和5分钟内PPT演示汇报材料

2.如需延期,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份)。

(二)项目所在单位

1.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工作总结(1份)。

2.如有延期项目,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期情况登记表》(1份)。

相关学院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检查,严格督促逾期未完成项目限期结项,对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无充足理由和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严格控制延期,没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不得增加为课题组成员。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学校科研处计划科


联系人:范丹瑞伍群联系电话:68486810

邮箱:jhk6810@163.com




附件附件1. 2015年度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x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格式).doc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格式,2015.1.15).doc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17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