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cqskl.com/ch/singlenews_detail.html?articleId=76e2c313-737b-4750-9f33-b00000f0b854)”精神,请你们组织教师认真阅读,结合《通知》中的附件《选题指南》和前期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但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可申请青年项目;年龄超过39周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申请一般项目。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应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职务或职级;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6.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
3.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完成或立项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4.拟申报2023年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大项目或者社会组织项目的。
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6.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二、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现场提交
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3年度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命名。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命名。
3.《项目论证活页》电子版,以“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5:00前报送学校科研处304室,电子版发送至44865932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各单位要本着宁缺勿滥原则,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原则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医学院、护理学院申报数不超过5项;其他院系申报数不超过3项;职能部门申报数不超过2项)。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上报。
(二)网上申报
通过专家评议的项目,项目申请人于2023年6月1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
联 系 人:袁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68485542
电子邮箱:448659322@qq.com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3年度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社科联规划项目论证活页模板(最新).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