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4]246号)及《重庆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实施细则》(重医大发〔2024〕247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我校教师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专利发明人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用于检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试纸条、传感器及其制备与应用 |
发明 |
黄昱、吴茳铃、谢远扬、李吉业、李文明、崔洪亮 |
ZL202010329649.3 |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医科大学 |
经与重庆中科曜光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反复协商,并经全体发明人同意,双方同意拟以2万元价格实施专利转让。
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田老师 023-68485114
邮箱:1286318193@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