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市教委安排,现将2024年下半年集中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且应结未结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梳理本单位应结题项目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安排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材料,组织专家实施结题鉴定(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符合项目合同书免鉴定条件的,可申请免予鉴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
(三)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集中结题工作后统一向科研处申请结题,科研处复核后上报市教委,项目负责人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四)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集中结题材料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核查。
三、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一)11月27日下午16:00前,各单位统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附件1)纸质件一式3份(审核人签字处需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2.《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电子版。
3.《2024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附件5)和纸质件1份(分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二)11月30日下午16:00前,项目负责人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5.须组织专家鉴定的项目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6.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7.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8.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结题材料第一至六项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结题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传。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成果目录”栏上传电子文档。未录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按顺序将全部结题材料打印成册,提交纸质件1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原件请自行存档,材料审核后不再返还。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切实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设置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标准、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强化对项目负责人、主研人和成果鉴定专家的科研诚信要求。
(二)参与组织鉴定的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交专家鉴定的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信息,鉴定意见反馈前不得向项目负责人透露鉴定专家信息,杜绝各种干扰专家鉴定工作的不端行为。
(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厅局级及以上相关政府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2.项目承担单位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4.项目经费未使用者。
(五)对于久拖不结、无故延期,或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学校将报批市教委强制中止项目。
联系人:吴老师,伍老师,联系电话:023-68485542;
邮箱:289193991@qq.com;
地址: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304室。
科研处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doc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5:2023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6:2024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doc
附件7:经费预决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