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
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为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3〕36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庆市2024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专项。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人工智能、高端器件与芯片、核心软件、先进制造专、生物医药专项。(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统筹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相应研发和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为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适应的研究领域和组织实施能力,申请市科技局2024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研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领衔科技攻关任务,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不纳入限项。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纳入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四)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将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具体要求
(一)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时,在系统填报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申报指南中项目名称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项目考核指标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的考核指标不得低于项目指南要求。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要求。项目总体考核指标和阶段性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主要依据。
(三)资金承诺。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区(县)、企业资金投入、或需项目承担单位出资的项目,申报单位均应当提交由相应出资单位出具的“资金承诺书”(附件3)作为申报书必备附件。
(四)经费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要求明确财务负责人,据实测算项目支出,并编制《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4)作为申报书必备附件(预算比例参照通知要求填写)。
(五)科研诚信承诺书。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作为申报书必备附件(附件5)。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见附件6)作为申报书必备附件。
(七)涉密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五、申报流程
本批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全流程在线申报。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书填写。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再选择对应的申报指南名称,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图解参考附件7)。
(三)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四)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学校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学校。
(五)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六)形式审查。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进入立项评审环节。出现以下情形的,按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1.项目名称与申报指南不一致的;
2.未按要求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项目预算申报书”“资金承诺书”或涉及单位推荐的项目没有提供“推荐函”的。上述资料未完整履行签字签章手续或未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上传系统的。
六、申报时间及流程
1.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资金承诺书、预算申报书、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前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资金承诺书: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由市区(县)、市级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或需项目承担单位出资的项目,需由出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比例和数额出具资金承诺书,并加盖出资单位章和学校公章。
(3)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严禁出现具体经费数字,涉及经费分配,可以以百分比形式分配(如按照科技局拨付的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网址: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
2.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2024年9月18日17:00。
(请项目申报人尽量提前安排在线申报事宜,避免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导致项目无法按时提交。)
3.申报书基本信息填写
(1)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2)预算填写: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
①(直接经费-设备费)≤2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40%;
②200万<(直接经费-设备费)≤5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直接费-设备费-200万)*30%。
③500万<(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300万*30%+(直接经费-设备费-500万)*25%
④(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300万*30%+500万*25%+(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20%
(间接经费只计算财政经费,不计算配套经费,预算版块建议只填写间接经费总额,不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如系统要求必须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则按照管理费等于间接经费的15%填写。)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1.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23-67512626
2.人工智能专项:郑美娟023-63073626
3.高端器件与芯片专项:杨威023-67611512
4.核心软件专项:郑美娟023-63073626
5.先进制造专项:陈涛023-67513582
6.生物医药专项:张弘 023-67515693
7.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唐老师、陈老师 68486646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
账号注册与登录:023-60842262
科技人才及项目管理系统:023-67511205
(三)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23-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23-67513576
附件:
1-1:人工智能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1-2:高端器件与芯片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
1-3:核心软件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
1-4:先进制造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
1-5:生物医药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项目申报书 (1).doc
附件3: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4: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doc
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7: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docx
科研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