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市内产学研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资源,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若干政策》(渝府发〔2021〕47号)相关内容:“(八)支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市级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但每个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1000万元。”
二、奖励范围
本次奖励对象为已获批立项,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有国拨经费到账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牵头单位或者课题牵头单位。
注: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又同时牵头下设课题的,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方式
按照《《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若干政策》(渝府发〔2021〕47号)》、《关于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渝科局发〔2022〕23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一)财政奖励额度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上年度实际到位国拨经费的3%,每个项目(课题)奖励最高100万元,奖励经费一次性拨付。其中,“上年度实际到位国拨经费”是指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分配所得国拨资金(即不含项目/课题拨付其他参与单位经费)。
(二)每个单位奖励最高1000万元,如超过最高奖励额度,每个项目(课题)奖励额度应当按照实际到位国拨经费的权重系数,由单位自行分配。
(三)奖励经费中不超过20%用于人员绩效奖励,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贡献直接分配;其余经费由负责人根据需要自主选题设置科研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市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本单位相关人员。
(四)奖励经费不足10万元的,原则上不设置科研项目,相关经费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研发活动支出。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年度集中申报1次,未在规定时间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奖励经费自主选题设置的科研项目须填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情况简表》,科研项目选题内容不能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内容重复,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采取“自主选题、自主管理、自主结题”方式统筹管理。自主结题采取备案管理,并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单位验收结题意见、自评估报告、经费决算表等相关材料。市科技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申报流程及时限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奖励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一)奖励在线填报
1. 国家项目(课题)负责人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类别,在线填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若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兑现奖励且项目有下设课题的,还应上传单位实际分配国拨经费情况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信息后,在线提交市科技局。
2.纸质材料盖章: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8日将本人签字及分管院领导签字的《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情况简表》(附件4)等材料统一交到校科研处盖章。
3. 系统填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2024年8月12日16:00。
(二)奖励核定及拨款
1. 市科技局在填报截止后30日内按程序完成奖励核定工作,按程序对拟支持兑现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2. 奖励经费自主选题设置的科研项目须填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情况简表”(见附件4)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市级科研项目基本信息简表”(见附件5),并按要求上传至“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二)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进行科研信用记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23-67512626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3-67515789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唐老师、陈老师 023-68486646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023-67511205
(三)监督与投诉:
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23-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23-67513576
附件: 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申报表(预填报).docx
2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3 单位实际分配国拨经费情况表.docx
4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情况简表.docx
5.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奖励市级科研项目基本信息简表.docx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