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10:58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积极主动服务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决定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面向在渝高校招标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现将研究平台建设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平台

本批次重点研究平台建设锚定服务国家大局和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以建设培育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目标,聚焦问题导向,突出应用研究,发挥战略研究、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等重要功能,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招标建设重点研究平台如下:

1.新质生产力研究院

2.中希文明互鉴中心

3.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

4.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研究院

5.柴可夫斯基音乐研究院

6.教育发展研究院

7.重庆市教育大数据研究中心

8.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研究院

二、投标条件

投标科研机构须为在渝高校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科研导向,专兼职人员师德师风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二)须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一级、二级学科设立,研究方向符合招标建设平台研究需求。

(三)重视且已实质性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制定有近、中、长期发展目标并按步骤推进建设。

(四)所在学校制定有专门的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智库管理办法或成果认定办法。

(五)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场地、图书资料、计算机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能为平台建设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相应的配套经费。

(六)拥有一支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科研实力强,咨政经验丰富,有相关前期研究工作积累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七)具备培养研究生能力,有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科研和业务交流的基本条件。

三、投标材料

投标建设本批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投标评审书》;

2.依托高校和申报机构有关资质证明;

3.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关证明。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投标评审书》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其它证明材料及《评审书》要求的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不超过500页,用A4纸双面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所有电子材料均存为PDF格式,《评审书》命名为“单位+机构名称+评审书”,证明材料及附件材料命名为“单位+机构名称+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件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投标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6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建设管理

(一)本批次重点研究平台拟纳入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序列进行建设管理,凡符合投标条件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由所在高校向市教委、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专家组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并命名授牌。

(二)本批次重点研究平台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市社科联负责管理,市教委相关处室开展业务指导,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递补”的动态管理模式,以促进其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三)本批次重点研究平台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以委托项目形式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命名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根据平台推进完成重大研究任务情况,由市教委通过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给予支持。依托高校应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培养需求,安排相应建设经费。

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68485542,电子邮箱:1138633727@qq.com,地址: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304室。


 附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建设投标评审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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