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5:33 浏览次数:


各院系、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原文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6/tongzhi/202311/t20231124_1091995.html,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请在113017: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校科研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应在2023年内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前取得,2023128日之后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终评(1218日)前按申报条件和要求,直接联系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

  3.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推荐渠道:

  渠道一:第八届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推荐,每人限1项。

  渠道二:个人自荐,由个人向教育部科技委学部或专委会办公室自荐,由委员从中遴选提名,每人限1项,不占委员自主提名推荐名额。

  2.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项目应填写《中国高校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个人自荐项目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自荐表》)。

  3.所有申报项目均要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总篇幅不超过20页。

  4.所有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对被推荐项目的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核实,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材料中应附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推荐表》或《自荐表》(一式1份)、《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个人承诺书》(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公示材料(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以及院系汇总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附件5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13017:00前送至校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通知邮箱。


校科研处:

联系人:吴老师 韩老师

话:023-68485114

箱:289193991@qq.com

址:袁家岗校区二教308



 附件: 附件1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2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3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附件4 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