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9 14:18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

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引导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增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提升我市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和集聚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我市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本年度重点围绕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四大科创高地,突出前瞻引领,支持在某一领域有较好科研基础的在渝高校科研人员,立足科学前沿,开展探索性、原创性和系统深入基础研究,鼓励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以期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上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方式

        联合基金以重点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强度为每项50万元,计划资助项目144项,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项目市财政资助50万/项,拟资助16项;其余项目市财政资助25万/项(项目依托单位需按照1:1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拟资助128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申请人已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且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本年度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市科技局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七)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八)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五、申报方式

      2023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申报书提交。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三)二级单位审核提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学校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学校。

    (四)学校审核提交。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六)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申报时限

  ()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3年91日(周)前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及“包干制”承诺书: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所有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严禁出现具体经费数字,涉及经费分配,可以以百分比形式分配(如按照科技局拨付的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网址: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

     (二)网上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95周二17: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三)申报书研究起止时间填写:2023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院系和申请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七、有关说明

     (一)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5)。
     (二)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项目人员签字页”“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等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八、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唐睿、陈品一  68486646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市教委科技处:王洒:023-63633551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陈恒,023-67605997;传真:023-67513680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

        账号注册与登录:023-60842262

        科技人才:023-67511205

        科研项目(新):13372633093

     (三)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附件:

   附件1-2023 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5: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3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