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6:31 浏览次数: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鲁渝科技协作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山东•重庆东西部协作第十九次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鲁渝科技协作,根据两省市“十四五”科技协作框架协议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

  二、申报指南

    项目分为技术示范、联合攻关和联合研发中心三类。

   (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重庆市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境内注册或位于重庆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项目申报单位须联合山东省至少一家法人单位按照归属地有关要求分别向重庆市科技局和山东省科技厅提报项目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系统导出为准),从系统下载完整版文件,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4),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由市区(县)或市级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项目,必须由联合实施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部门出具“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见附件5),签字签章后作为申报附件材料上传。

   (七)考核指标。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应用效益)两类,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八)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时,技术示范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申报,联合攻关项目和联合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申报指南中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九)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十)注意事项。项目申报未按通知要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1.项目名称与申报指南不一致的;

     2.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的;

     3.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未签章签字的。

     4.未按通知要求上传“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的。

  四、申报流程

  本批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在线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申报受理-申报书管理-新项目申报”,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再选择对应的申报指南名称,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图解参考附件6)。

    (二)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三)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学校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学校。

    (四)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签字签章不完整的材料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五、申报时限

(一)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3年810--2023年8月11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由市区(县)或市级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项目,必须由联合实施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部门出具“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见附件5),签字签章后作为申报附件材料上传。

(3)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严禁出现具体经费数字,涉及经费分配,可以以百分比形式分配(如按照科技局拨付的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网址: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

网上提交时间2023年8月3日9:00—2023年8月15日17:00。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参考附件2进行相关材料准备,并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六、关于申报书基本信息填写

1.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49月30

2.预算填写: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

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40%;管理费=间接经费*15%。

(间接经费只计算财政经费,不计算配套经费,预算版块建议只填写间接经费总额,不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如系统要求必须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则按照管理费等于间接经费的15%。)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23-67512626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唐睿、 陈品一、谭涛     68486646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

    账号注册与登录:023-60842262

    科技人才:023-67511205

    科研项目(新):13372633093

   (三)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023-67513576

 

附件:

   

     附件1-2023 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1: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面上项目申报书(技术示范项目预填).doc

     附件2-2: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书(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预填).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5: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6-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pdf

     附件7:鲁渝科技协作项目山东合作情况表.doc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