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渝中府办〔2020〕1号)、《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的通知》(渝中市监发〔2023〕70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对象
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的对象为在渝中区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渝中区的个人,可依据本办法申请相关资助和奖励。
二、资助奖励范围
(一)单位和个人在2022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及发明专利维持年费(按授权时间计算),或通过PCT渠道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
(二)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
(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重庆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四)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且通过第三方认证的相关单位。(注:贯标奖励,必须是获得重庆市优势企业认定的)
(五)获得驰名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权利人。
(六)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7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步骤
1.请以院系为单位,在7月27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档WORD和PDF各一份以“XX学院/部门申报专利奖励 X份”为标题打包发送至邮箱:791706412@qq.com。
2.科研处汇总电子档后统一发送至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
3.电子档材料经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名单反馈到科研处后,科研处通知相关院系将纸质资料提交至科研处(袁家岗校区二教308)。
4.科研处将汇总的纸质资料提交到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资料
(一)专利申请或维持资助:1、新获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材料:(1)专利授权证书(前两页)复印件;(2)单位申报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4)缴纳官费和专利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2、维持六年发明专利申报材料:(1)专利授权证书(前两页)复印件;(2)专利连续六年缴费收据复印件;(3)单位申报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涉外专利须另外提供专利检索报告及相应中文译本。
(二)驰名商标奖补:申请人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认定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马德里商标奖补:申请人应当提交商标国际注册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国际注册证中文翻译件一份,文书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奖励:1、认定文件复印件;2、单位申报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获得奖励或取得专利授权的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2.科研处仅收取以“重庆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奖励和第一专利权人为“重庆医科大学”的申报材料,非我校署名材料请各院系与附属医院自行提交至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联系方式与地址见附件1)。
3.请申报资助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4.因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退款的,将不再拨付资助经费,责任自负。
5.对于申报信息弄虚作假涉嫌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核实,由区财政局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国内发明专利资助:钟茫(电话:63515196;邮箱:806560902@qq.com)。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及其它奖励:郭力(电话:63529638;邮箱:233048556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联系方式:龚老师、韩老师(电话:023-68485114;15023178480;QQ:791706412)。
附件1.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2.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docx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