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0:13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

专项项目的通知


院系

为统筹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部署,确保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聚力打造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4大科创高地,提升有组织创新能力水平,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科技创新力量和资源,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

  二、申报指南

       (一)高新领域:先进材料专项。

       (二)农业农村领域: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现代种业专项。

       (三)社发领域:人口健康专项、公共安全专项、生态环境专项、新能源专项。

       (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境内注册或位于重庆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从系统下载完整版文件,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4),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由市区(县)或市级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项目,必须由联合实施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部门出具“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见附件5),签字签章后作为申报附件材料上传。

       (七)考核指标。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应用效益)两类,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八)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时,系统填报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申报指南中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九)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十)注意事项。项目申报未按通知要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1.项目名称与申报指南不一致的;

           2.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的;

           3.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未签字盖章的。

           4.未按通知要求上传“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的。

四、申报流程

       本批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在线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申报受理-申报书管理-新项目申报”,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再选择对应的申报指南名称,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图解参考附件6)。

       (二)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三)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学校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学校

       (四)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学校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签字签章不完整的材料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五、申报时限

    (一)纸质材料盖章时间:各二级部门收集科研诚信承诺书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材料于2023年73日(周前统一到学校盖章。注意事项如下:

1)科研诚信承诺书: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承诺书需要本人签字、二级院系领导审签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学校办理盖章。

2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了由市区(县)或市级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项目,必须由联合实施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部门出具“其他资金来源承诺书”(见附件5),签字签章后作为申报附件材料上传。其中,要求医院牵头申报且需要配套的项目,由医院出资,填写《其他资金承诺书》,并加盖医院公章及学校公章。

3)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按照非经济合同管理,在协议中严禁出现具体经费数字,涉及经费分配,可以以百分比形式分配(如按照科技局拨付的财政经费的***%分配甲方,***%分配乙方等)。具体办理流程参照学校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网址:https://kyc.cqmu.edu.cn/info/1053/1948.htm

(二)网上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61509:00至7717: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六、关于申报书基本信息填写

1.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2.预算填写: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

(1)(直接经费-设备费)≤2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40%;

(2)200万<(直接经费-设备费)≤5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直接费-设备费-200万)*30%。

(3)500万<(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300万*30%+(直接经费-设备费-500万)*25%

(4)(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的项目:间接经费=200万*40%+300万*30%+500万*25%+(直接经费-设备费-1000万)*20%

(间接经费只计算财政经费,不计算配套经费,预算版块建议只填写间接经费总额,不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如系统要求必须细化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则按照管理费等于间接经费的15%。)


、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1.社发领域:023-67512832

       人口健康专项     李  强 

 2.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唐睿、 陈品一、谭涛     68486646



附件:

    附件1-2023 年度人口健康专项申报指南.pdf

    附件2: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书(预填).docx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docx

    附件5: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 (6).docx

    附件6-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pdf

 



科研处

2023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