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1.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编在岗教师。
(二)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项目所属学科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资助10万元,全国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1.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2.最终成果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1. 申报条件
(1)该项目为限项申报,原则上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2)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二、限定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一)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二)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四)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五)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设有申报指南者,务必结合指南进行选题申报。
(五)其他事项详见有关通知要求(http://www.moe.gov.cn/s78/A13/或www.sinoss.net/gl/tzgg/)。
四、申报方式
(一)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按要求及流程申报。
(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五、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申报项目材料论证。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各申报人员须认真撰写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提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召开项目申报指导,于3月1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集中论证。
(二)提交材料
1. 申报书最终定稿由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
2. 申报书最终定稿纸质版1份,课题组成员须亲笔签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件1份,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件1份。
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材料提交时间
1.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为限额申报,各高校限报2项。各单位统一交由学生处汇总组织专家论证排序,于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件申报材料1份。
2. 其他项目的申请材料于2022年3月16日前提交。
3. 请提前谋划,所有材料请准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68485542 电子邮箱:416959090@qq.com
地址:第二教学楼304室
科研处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附件2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3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5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