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人员参与申报的202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5114,023-68487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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