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10:0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请你们组织教师认真阅读公告,结合《课题指南》(附件1)和前期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材料提交

电子版:

1.《项目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

2.《2021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用excel录入、以“学院”命名。


纸质版:

1.项目申报人签名、学院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纸质件1份,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各单位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择优推荐。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21017:00送至科研处袁羽西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社科联下达的分配指标,请同行专家评审后,遴选上报。

联系人:袁羽西 电子邮箱:416959090@qq.com



: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21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