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应急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1 17:09 浏览次数:

各附属医院:

   为加快推进抗疫应急科技攻关工作,充分发挥我校附属医院的优势,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特启动重庆医科大学新冠肺炎应急临床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包括儿童患者)临床诊疗方案、“老药新用”以及新型中药方剂、支持治疗等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干预阻断的举措和方案,以及促进心理健康措施的研究,针对新发传染病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识别和社会治理机制研究;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多元化信息整合,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疫情传播预警预测模型构建和决策机制研究;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快速诊断新颖检测技术、重症化的预警预测指标、疫苗毒株筛选及其免疫效果的前期相关研究;

 (五)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密切相关的研究方向。

   二、资助计划

 (一)一般项目资助期限为3个月,资助强度2-5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6个月,资助强度5-10万元/项。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为我校附属医院在抗疫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具有承担临床研究课题的基础。

 (二)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三)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鼓励与国内外相关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攻关。

 (四)本专项仅针对临床研究,不受理纯基础研究的申请。

 (五)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2日,面上项目只需提交申请题目,重点项目除题目外还需提供800字左右的主要研究内容,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联系人邮箱(附后)。

 (六)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所有研究要符合伦理要求,患者标本不能离开医院。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方可提出申请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七)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各附属医院申报名额附后。

  四、实施及管理

 (一)申报项目由校科研处择优遴选进行立项。

 (二)各附属医院应从研究时间、实验设施及场地、研究团队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资助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重点项目还需进行会议结题验收。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杨晓 13101296987  邮箱:54428731@qq.com




校科研处

                   2020年2月7日

  附:各附属医院申报名额

  

单位

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

小计

附一院

29

4

33

附二院

29

4

33

永川医院

15

2

17

大学城医院

5


5

儿童医院

5


5

附三院

5


5

口腔医院

2


2

合计

90

1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