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应急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1 16:58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卫健委、重庆市先后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发挥特色优势,全力提供科技支撑为响应党中央号召,加快推进抗疫应急科技攻关工作,充分发挥我校以及附属医院的科研优势,支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合攻关研究,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贡献重医力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重庆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应急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多元化信息整合,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疫情传播预警预测模型构建和决策机制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干预阻断的举措和方案,以及促进心理健康措施的研究,针对新发传染病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识别和社会治理机制研究;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快速诊断新颖检测技术、重症化的预警预测指标、疫苗毒株筛选及其免疫效果的前期相关研究;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包括儿童患者)临床诊疗方案、“老药新用”以及新型中药方剂、支持治疗等研究;

(五)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构与功能研究,尤其是相关蛋白及其受体和关键宿主因子的蛋白质结构和功能解析;

(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关键致病机制,尤其是免疫应答及肺部炎症免疫微环境分析的研究。

二、资助计划

学校和附属医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3-6个月,资助强度10-50万元/项。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为我校在职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二)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三)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鼓励与国内外相关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攻关。

(四)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专项项目受理分批进行。第一批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第二批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申请书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将电子版申请书发到科研处联系人邮箱(附后)。

(五)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为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方可提出申请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四、实施及管理

(一)申报项目由校科研处负责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二)各二级单位应从研究时间、实验设施及场地、研究团队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资助期结束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按研究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学校可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追回经费、撤销资助等措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

杨晓:13101296987       邮箱:54428731@qq.com

谭涛:13594268640       邮箱:675225417@qq.com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应急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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