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09: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经研究决定,重庆市社科联、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展开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共确定56个选题条目,申请人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确定的申报题目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项目中基础类研究期限为一年,应用类研究期限为半年。研究成果在“三报一刊”或学科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或者在《重庆社科智库成果要报》刊用且被市级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可免予鉴定结项。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是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为鼓励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阐释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五)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限制性条件

(一)申请资格不符合《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二)申请人主持的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未结项的;

(三)选题不符合“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选题条目或方向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项目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陷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四)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1.项目申请人通过“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界面的“便捷服务区”中“项目规划管理系统”进入,在“专项项目申报”)申报。

2.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填报(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填报)。

(二)信誉保证及部门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1.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完成确认后提交学校;由学校科研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提交重庆市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公室

2.各申报部门汇总项目申请数据,形成《申报汇总表》并盖章后,将1份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于2017年11月23日交学校科研处。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7:00。


联系人:范丹瑞,伍群;联系电话:68486810。

电子邮箱:jhk6810@163.com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选题指南.docx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17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