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推荐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奖励导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奖励促进创新。2018年度市科技奖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奖励在市内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重点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科研成果。
二、推荐方式
本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通过“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进行,网址为:http://113.207.120.149/,推荐系统于5月21日—7月15日开放。
三、推荐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科技人员到所在院系相关负责人处报名,由院系将申报人员名单及拟申报成果名称于6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分配账号。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尽快完成网上推荐平台填报及纸质材料准备工作,交学院或附属医院审核后,由各学院及附属医院于6月29日之前,将本申报纸质材料交到学校科研处,科研处将视申报项目质量组织校内论证,遴选优秀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科技奖励办。
四、推荐奖种及条件
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可以推荐的奖种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4个类别。
推荐成果须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7月15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应当于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推荐成果含多个分项成果,且分项成果已单独推荐获奖的,在总成果推荐时应剔除已获奖的分项成果内容。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中已使用过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推荐成果。
(三)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参与多项成果推荐。
(四)同一内容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须间隔一年推荐。且同一内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推荐。
(五)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重庆注册的法人单位。成果主要在重庆完成或者在重庆应用。
(六)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五、推荐材料填要求
(一)填写推荐书时,请参考《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相关栏目对字数做了限制,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二)学科专业分组和学科(专业)分类代码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填写不正确影响专业分组及评审。
(三)应准确填写主要完成人在该成果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贡献,注明完成人所做贡献与相关附件材料的关联关系,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佐证。
(四)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交不超过8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余关联论文(论著)提供重要章节或首页;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2年以上,并有正面引用或评价证明,论文检索和它引情况需提供检索报告。
(五)附件材料应精简,除必要的材料外,起辅助说明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列举清单、选择重点章节、作简要说明等方式组织即可。
六、推荐程序
有意申报人员报备-->学校科研处分配账号-->网络平台填报、准备纸质材料-->提交网络平台推荐材料,院系审核纸质材料-->学校组织校内论证-->遴选优秀项目公示-->提交市科技奖励办。
七、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时需提交纸质推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推荐材料含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主件应从“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填写时请参考《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应与推荐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附件内容一致(应用证明需是原件)。全部材料总计不得超过80页,单双面均可。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提供1套科普作品原件。
科委通知网站http://www.cstc.gov.cn/View.aspx?id=25174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处 王东亮
联系电话:023-68485114
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