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12:02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9号)相关规定,重庆市科委启动了2018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重点聚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技术预见研究,或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

    二、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2018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包括技术预见类项目和制度创新类项目,申报主体以新型智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为主,资助强度为每项1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制度创新类项目一般须有决策部门推荐意见或与决策部门联合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考核目标

   (一)技术预见类项目

  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重点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产业技术预测、产业技术布局、关键技术选择、产业技术路径等研究。

  原则上不支持技术预见理论和方法研究,重在分析研究全市重点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方向的基础上,提出技术发展对策和建议,形成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技术预见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成果方案面向全社会公开。

  考核目标:产业技术发展规划、技术预见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

   (二)制度创新类项目

  制度创新类项目应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开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激励政策、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等制度创新研究。鼓励新型智库和决策需求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研究。

  考核目标:决策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决策(文件)采用、参政议政等。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0日)。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务必自行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查询参研项目数,若超项后果自负。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三)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六、申报方式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校科研处。

    七、申报时限

  (一)本批项目于2018年1月26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

(二)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2日17时前完成申报书网上审核提交。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3月7日17时。各学院统一向校科研处提交从网上打印带有有效标志的纸质项目立项申请书(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需盖章,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八、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提交前请务必仔细预览并确认无误。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申报书纸质件必须从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打印、自动生成数字指纹,否则不予受理。

(三)考核指标:务必慎重填报并确保结题时能够完成。

(四)此类项目经费不应预算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间接费用按(直接费用-设备费)*20%计算

   九、咨询电话

学校科研处计划科:谭涛、伍群    68486810

  

  

  科研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