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10:09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为推动我市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为根本目的,大力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社会科学方法,传播社会科学思想,弘扬社会科学精神。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已的专长、学科优势,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科普需要,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并完成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

(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三贴近”原则。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科学性、通俗性、针对性;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特色,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有较强的吸引力;

(三)成果形式多样化,可以是读本、绘本、数字化作品等;

(四)本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请的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关于一级学科的分类,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是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请;

(四)申请人填报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限制申报情形

作为负责人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以上未结项指在2019年2月25日还未办理完毕结项手续的。

六、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和《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二级学院签署明确意见,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含科研处留底)及电子文档;

2.“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3.“申报一览表”纸质件一式1份由学院汇总、盖章和电子文档;

4.二院学院意见纸质件1份,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邮件主题注明“某某学院社科规划普及项目申报材料”。

6.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2月21日前交学校科研处计划科。

七、项目管理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是我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各申报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院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和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积极申报;对被确认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各学院要按照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的日常管理,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重庆市社科联普及部负责。


联系人:范丹瑞 伍群  联系电话:68486810

电子邮箱:jhk6810@163.com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2019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