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预申报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6-15 15:52 浏览次数:


 

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预申报工作,现就预申报的重要事项和步骤提示如下:

1.账号创建

方法一:申请人在微信里搜索“科管服务”小程序,然后点击“我的”进行注册,学校自动审核通过。

方法二:申请人提供注册信息,并及时联系科研处创建账号。

注册信息包括:登录名,密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手机,座机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

2.项目创建

申请人将申报的重点专项名称、项目名称告诉科研处工作人员,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cn)创建项目,并授权申请人填报。

3.预申报书填报

申请人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cn),下载预申报书的各个填报内容模板,线下填写。如材料准备完整后可直接进入系统填报。

项目部分填报信息(供参考):

学校的性质:大专院校

学校隶属关系:地方

推荐单位性质:地方

推荐单位: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4.联合申报协议签订

1)项目牵头单位需与所有参加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可约定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由于涉及多方盖章,存在一定的周期,建议在线下准备预申报书的同时就启动联合申报协议签订工作。

2)申请人拟定联合申报协议后提前联系科研处审核内容,无误后尽快办理签字盖章流程(具体流程参见: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注意事项)。

3)签字盖章要求:联合申报协议需要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名称与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保持一致)、落款日期。考虑到部分重点专项对法人签章也有要求,建议签订协议时一并要求法人签字或签章。

4)联合申报协议在附件上传-共性附件版块上传,需要先下载模板,然后将联合申报协议插入模板后上传(不能删除模板中的文字)。如没有参加单位,则上传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准备其他附件材料

1)伦理批件(研究内容涉及人体或动物实验的单位均需提供)

2)如有全职或非全职的外籍或港澳台地区的科学家,还需提供全职或兼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证明。

3)其他附件要求参照申报通知和指南执行。

4)其他附件在附件上传-其他附件版块上传,需要先下载模板,然后将需要上传的材料插入模板后上传(不能删除模板中的文字)。如没有相关材料,则上传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申报诚信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从填报系统下载,签字、落款日期),所有承诺书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后在承诺书-负责人承诺书版块上传。

2)项目牵头单位、课题牵头单位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模板从填报系统下载,单位公章,落款日期),所有承诺书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后在承诺书-单位承诺书版块上传。

7.科研处形式审查

考虑到形式审查后的整改时间,项目申请人应在预申报截止日期前5天完成系统填报,生成预申报书预览版本,并联系科研处形式审查。

8.科研处联系人

谭老师 袁家岗校区二教308 房间 023-68486646 6752254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