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0年修订)、《重庆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4〕246号)及《重庆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实施细则》(重医大发〔2024〕247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专利发明人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一种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的诊断试剂盒 |
发明专利 |
夏杰;黄爱龙;刘迪娜;唐霓;汪凯;蔡莹;沙雨;潘敏刚 |
201911315897.6 |
重庆医科大学 |
经与佛山市辅真康科技有限公司反复协商,并经全体发明人同意,双方拟以4万元价格对上述1项发明专利实施转让。
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023-68485114
邮箱:791706412@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科研处
科研处
2026年2月4日